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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护企 | 全链条打击电子化商标侵权产业链

临平检察
2024-10-23


“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,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。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,也让我们对杭州的法治营商环境更具信心!”4月22日,临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实地回访新华三集团杭州总部时,该企业监察部负责人向检察官表示由衷感谢。


全链条打击侵权产业链

新华三是一家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的全球知名企业。2022年3月22日,该企业监察部工作人员发现,一家名为“极光通讯”的网店正在销售标有该公司“H3C”商标的光纤模块,市场价上千元的产品,网店售价仅几十元,且包装盒、防伪标与正品均不一致。该公司采买、鉴定后,认定上述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。因快递发货地点位于杭州临平,遂向临平公安机关报案。

调查发现,这家“极光通讯”网店,由王某甲负责在海宁市许村镇给光纤模块贴标、包装,蒋某某负责将假货成品邮寄给买家,而真正运营网店的人远在广西,货物来源另有上家。同时,网店的销售记录中还存在下家进货的大笔订单。

根据这些线索,临平公安机关于同年6月先后远赴广西桂林、广东深圳、北京三地收网,一举抓获王某乙、吴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,现场查获大量贴有“H3C”(新华三)、“HUAWEI”(华为)、“Cisco”(思科)、“HPE”(慧与)商标,以及未贴商标的光纤模块,另查获上述产品的防伪标签、产品标签、产品说明书、包装盒等一批制假耗材。王某甲、蒋某某也在海宁被抓获归案。一条制售假冒光纤模块的非法产业链浮出水面。

经查,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,吴某某、魏某、张某某在广东深圳,明知他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,仍按照王某乙的要求,将各知名品牌电子化商标和防伪校验数据写入裸光纤模块,销售给王某乙。王某乙购入后,在其经营的“极光通讯”网店对外销售,由王某甲负责贴标、包装,由蒋某某负责发货。许某通过“极光通讯”大量购入假冒光纤模块,在北京进行销售。经新华三等相关权利人鉴定,涉案的2000余个光纤模块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。

电子化商标遭遇隐秘侵权

什么是光纤模块?如何分辨真伪?考虑到被侵权产品的专业性,特别是涉及到商标电子化显示的复杂技术问题,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多方咨询相关领域专家,位于杭州本地的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还专门派员到临平区检察院,详细说明了光纤模块的功能、特性,并演示了在电子设备终端展示电子化商标的过程。

光模块外表看起来与金属U盘有些相似,在通信系统中起到光电信号转换的作用,一般需要插入交换机、路由器或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端口中使用,使得设备能够通过光纤进行高速、远距离的数据通信。

“以我们公司为例,如果将光纤模块插入我们生产的交换机,交换机提示‘不支持该模块类型’‘商品非我司销售’,就表明这个光纤模块并非我们公司生产。”新华三监察部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,本案涉及的未写码裸光模块可以兼容所有品牌设备,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还要写入包含品牌信息的电子化商标,就是为了避免交换机提示“非正品”、引起用户怀疑。

涉案的光纤模块中,就有相当一部分已被写入品牌电子化商标,但并未在产品外壳贴标、包装,并以“兼容某品牌”为噱头进行销售。外壳不贴商标的光纤模块究竟算不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?对此,案件承办检察官持肯定态度。

《商标法》中所称商标的使用,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。随着社会进步、科技发展,商标的使用形式越来越多元化,无论是传统商标直接外在贴附、显性展示,还是通过扫描二维码、蓝牙链接、登录网址等方式在电子设备上体现的注册商标标识,只要是在视觉上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、足以对相关公众产生来源上的误导或混淆,都可以认为是商标性使用。结合本案,由于光纤模块在使用过程中一般无法看到外在商品标签,行业领域通常将商品生产序列号、生产日期、供应商名称、防伪校验数据等信息通过编码形式写入模块的寄存器中,用来辨别商品来源及真伪。因此,将品牌电子化商标写入裸光纤模块的行为,主观上具有通过正品来源核验的目的,客观上可以使得相关公众通过电子化商标识别商品来源,构成商标性使用。

综合履职护航企业知识产权

2024年1月3日,临平区检察院对王某乙、吴某某、许某等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以其中7名被告人的行为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,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

2024年4月1日,经临平区法院公开审理,被告人王某乙、吴某某等7人被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;被告人许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。被告人王某乙、吴某某、魏某、张某某等7名被告人在一定范围内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涉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光纤模块均予以没收并销毁。

4月22日,检察官实地回访了新华三集团杭州总部,了解企业经营状况,听取企业维权方面的法治诉求。4月23日,临平区检察院与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框架协议,着力构建知识产权“严保护、大保护、快保护、同保护、智保护”工作体系,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。

近年来,临平区检察院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持续发力,成功办理了一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,一起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。同时,通过一案多查、穿透监督等方式,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、民事支持起诉等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路径,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,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。


检察官提醒


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、采购正品光纤模块等电子产品。相较正品,假冒光纤模块在选材和工艺上均有明显“缩水”,可能出现功能稳定性欠缺、结构不稳定等问题。事实上,已经有一些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假冒光纤模块,导致设备故障。在这个过程中,用户不仅要面临整套网络设备拆解排查的损耗风险,更要面临数据丢失、经济损失甚至客户业务安全方面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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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  稿:张锐

编  辑:俞晶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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